今年早些时候,财政部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通知主要涉及PPP项目合同相关的会计准则问题。那么什么是PPP项目合同呢,它又涉及到哪些会计准则和会计处理问题呢?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PPP项目合同问题。

PPP 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的会计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
PPP项目合同具有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或建设合同,在本项解释规范的 PPP 项目合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简称“双控制”):(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
格;(2)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
或其他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正是因为政府方是PPP项目的实际控制方,因此使得PPP项目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包括收入确认、借款费用、无形资产、金融工具记录计量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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